
【热门】初中的我作文6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初中的我作文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在我七岁那年,我有着一个美丽的誓言:“我们要好好学习,永远做好朋友,永远也不分开。”可他……
他是我的小学同学兼好朋友,可他也是使我伤心的人……
他是一个因车祸而没了父亲的孩子。他也和我一样是一个成绩不理想的孩子,有一次我们考试不及格而被罚站,我悄悄对他说:“我们俩以后都不好好学习好吗?”可他却回答我说:“不,我要好好学习,我要考上大学为妈妈分担家庭负担。”我的“火山”突然在心中爆炸了。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惩罚了他也惩罚了自己。差一点就失去了一个知己……
年少轻狂的我因打球惹上了一个小混混,放学时他们找上了我——我知道我输了就死定了,于是我
“扯”上了他,叫他去打球,又骗了他们说:“我肚子痛,去不了。”我怀着不安的心情回到家后回想起来和他相处的日子。哭着飞奔向球场——跑的那样快、那样急……
当我到达球场后,他已经被揍了。我大声呼喊:“不要打他,要打打我吧。”我们俩一起被揍了。他们走后,被打得鼻青脸肿的我们笑着立下了美丽的誓言……
两个月后的一天,他没来上学。放学后我去找他可……
我找到了他的叔叔,他叔叔说:“他和他妈妈去车站了,他妈妈要去找工作带他去外省读书了”我哭喊着奔向车站……
我是一名刚刚踏入初中的学生,对于我来说一切都是陌生的,但也都是新鲜的。毕竟我是第一次踏入初中嘛!在第一天,不熟悉校园环境的我,竟然连厕所在哪里都不知道,还好有我的同学告诉我,要不然我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呢!或许这件事很让我没有面子,但是我不在乎。因为我是第一次来这个学校,什么事还都不懂呢!所以我要一点一滴的慢慢适应。
第一天对于我来说是漫长的,陌生的我来到了陌生的学校心里真的是有点不安呀!外一有什么事也没有一个人可以帮我呀!当时我是真的很害怕呀!到了晚上回到了家,有一种非同凡响的感觉,那就是:“安心”。在自己的家里无论有什么事都不会像新学校里那样那么紧张,因为家里毕竟都是一些自己比较熟悉可靠的人。可是在第二天的时候我就像变了一个人是的,就像什么都知道了是的。
和不熟悉的老师变成了朋友,把陌生的同学当成了知己我在不知不觉中变了一个人,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的事情它变成了事实。所以,我从中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相信自己,肯定自己,不要对自己有任何疑问!”送你们一句话:“回首昨天,应该是问心无愧的。面对今天,应该是倍加珍惜的。展望明天,应该是信心百倍的” 1
如果说,把我的性格用颜色来形容,那就有天真烂漫的粉、充满梦幻的紫,还有——带给人无限遐想的蓝……
紫色的我——爱做梦!我呀,不但晚上睡觉做梦,白天那还做白日梦。这不,又开始了。我总幻想着我家突然中了个五千万!我每天一上学带着许多零花钱,想买什么买什么,身后还赶着一大群追捧者!并且在全国各地都有房子,还有私人飞机,游艇。一放假想去哪玩去哪玩,想去哪住就去哪住!一个字,爽!
粉色的我——傻乎乎!“妈妈,你说地球是圆的,那住在靠下国家的人,不就倒着走路啦嘛!”“傻呀你,地球虽然是圆的,但它大得很,而且在宇宙中根本不分上下左右,是个平面!”妈妈笑得简直要岔气。“那不就更坏事了嘛,如果他们和我们一样左路,就头顶着地球,脚踩空了吗?”我调皮的眨着眼睛望着妈妈。妈妈一时无语。因此,至今我也没弄明白那到底是怎么回事。
绿色的我——爱音乐!我从小开始学习舞蹈,那是好像是上一年级吧,如今我已经上初中了,掰着指头算算也有六七年了吧!每次在学校的“六一”联欢会时,我都会表演独舞,在学校还小有名气呢!自从获得了市级一等奖之后,我更有自信了,听说获得全国比赛的的金奖,高考还加分呢!这下我更得努力了,珂儿come on!
橙色的我——挺搞笑!记得有一次,我去姨妈家玩,姨夫喝酒喝醉了。他一喝醉呀,话特多!晚饭时,姨夫开始挑韭菜的毛病:“这个菜呀,不好,它为啥不好呢?因为它不是进口的,根本没有韭菜味儿。”这时我冷不丁的插了一句“这本来就是进口的,不进口你怎么吃呀!”“哈哈哈哈……”全桌人捧腹大笑。姐姐笑得差点呛着。能言善辩的姨夫一时竟不知怎么接我的话了!
红色的我——最自信!每次无论参加什么大大小小的.比赛。还没开始,我都自己对自己说“我能行、我能行。”虽然有那么几次失误,失败乃成功之母嘛!关键要自信才行,对不?
靛色的我——好看书!认识我的人都说我是个书痴,一旦碰到合我胃口的书,我就迫不及待的借来,慌忙啃起来!我书柜里的几百本书,每一本都读了不下三遍,那些心怡的小说,读了少说也有六七遍了!今年暑假,不出三天,我就把全套《哈利波特》啃完了。够牛吧!
我是多彩缤纷的,你更喜欢哪种颜色的我呢?
每条小河都有它的源头,每座大厦都有它的根基,我们每个人都有良师伴随成长。是老师,教给我们知识,让我们懂得做人的道理,教会我们修养,让我们变得雅人深致。谢谢老师,求学路上有您陪伴。
自古以来,为了教导莘莘学子,因此世界上有了“老师”这一行业。在诸多老师中,我最崇拜“万世师表”孔子。孔子的言谈举止如同一个大圣人,是学生们楷模,言传身教。他一生功著杏坛,是位影响深远的重要人物,所以他的生日被定为每年的教师节。教师这个行业也逐渐被大众所熟知、认可、推崇,教师也成为一种崇高的职业。
三尺讲台三寸舌,三千桃李三寸笔;十年树木十载风,十万栋梁十载雨。老师好似一名园丁,每天辛勤地培育我们这些花朵;老师好似一支蜡烛,默默燃烧自己,只为照亮我们的前方;老师好似辛勤的蜜蜂,为我们采蜜酿蜜。我们成长的中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老师的辛苦付出。她们的关怀如清风拂过暖阳,星辰划过夜空。他们与我们共同成长,温暖我们幼小的心灵。
尽管老师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凭借一已之力帮助我们成长,但他们即从不索取,从不求回报。只要能培育一朵花,就不妨做会朽的腐草。蜡烛的燃烧是短暂的,可她燃烧了自己,照亮别人未来的心却是永恒的。老师是辛苦的,可塑造灵魂的工作是伟大的。老师为我们奉献这么多,最后却不图回报,只希望我们可以在学习的道路上披荆斩棘。这是一种大爱无疆的精神,一种神圣纯洁的品格。
人生百味,我只知甘甜。还记得,上五年级时,因为一次数学考试超水平发挥,接下来的几天总是得意忘形,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幸好班主任高老师及时发现了我的毛病,并将我教诲了一番,才避免在即将来临的期中考试中出现失误。这也使我懂得了骄兵必败的道理,适时收敛自己身上的锋芒。这是高老师教给我的哲理,也成为了我求学生涯中的一个“独家宝典”。
古语云:教学相长。我们的学习离不开老师的引领和指导,我们与老师交流互动,与老师“亦师亦友”。良师益友应该师生关系的最好境界。老师是我们知识学习的引导者,也是我们精神成长引路人,我们也应该主动关心,理解老师。师生如友,相伴相行。
“老师”这两个字是神圣的,这个名称是光彩夺目的,像一颗灿烂的明星,永远高悬于我们的心中,能相遇,但是缘份。不论我今后步入何种行业,我依然会由衷地呼唤您老师。天涯海角有尽处,只有师恩无穷期。在“老师”这个崇高而神圣的字眼面前,我永远是一名学生!
五年后,或许我已经读上了自己理想的大学,正在努力地研究学业,忙碌于学校的琐事;十年后,可能我还在读书,读研究生,读硕士,再努力考上博士;十五年后……二十年后,也许有个温馨的家了,我想把孩子丢给他的老爸,然后自己背了把吉他,去周游世界。
三十五六岁的我,却有着十七八岁的朝气与一腔热血,像是越活越年轻了。
第一站,我会来到我梦想中的浪漫法国,即使不会法语的我,也能用“中式英语”和他们交流。我会先到巴黎,仰望着巴黎铁塔,喝着科尔马小镇的咖啡,在巴黎弹奏一曲应景的歌后,便速速来到波尔多,品尝最醇厚的葡萄酒,咂咂嘴看着普罗旺斯的波城古堡。波城古堡——第一眼望去,有点像我们中国的敦煌,灰黄的砖头打满了时间的风霜。
我还要吃法国大餐,尝遍法国各种特色小吃。吃,是吃货的基础;到哪儿都使劲吃,这才是作为骨灰级吃货的觉悟。我还会赶场任何宴会,派对,领略当地的风情,感觉当地人的热情,离开时,还会不好意思的收下他们非要硬塞给我的特产。
第二站,我会去新西兰——一个美丽的岛屿国家,说的还是我拗口的英语。
新西兰这个美丽的国家,吸引我的是海。
奥兰克是我的首选。奥兰克四周是海洋和火山,冰与火的交融,有着美丽的港湾和壮丽的大桥。或许我会在这里爱上帆船这项运动。扬帆,我在海上疾行;收下帆布,空荡荡地飘荡在海上,荡起一层层的涟漪。
新西兰有着不少天然的森林,农场,牧场。它们如星点般错落点缀在岛屿间。我会跨上骏马,和帅气的西部牛仔在海边漫步,深呼吸,迎来暖暖的海风。
第三站,我会……
旅游结束后,我会写上一本这样的书,关于我的周游世界经历,这会很有趣。
书上会写着这么一句话——无论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但我依然不变,送给二十年前,正在努力的自己。
江山市长台初中九(2)班:余春霞
我喜欢这个世界是寂静的。没有喧闹的车辆和繁华的霓虹灯。
我喜欢这个世界是寂静的。独自一个人行走,一个人发呆,一个人思考,没有人可以打乱我的作息规律。心是寂静的,这是我想要的世界。
我喜欢这个世界是寂静的。如同纸鸢的自由,如同蕾丝裙摆的唯美,如同巴黎风格的浪漫。
这个世界,没有灰暗的天空,乳白色的光芒是一天新的起点。浮云记录花事,花开装点浮云。于是就连绵过城市的整个夏季。
这就是我想象的世界。
暮色不断向夜的深处蔓延,漫热的风吹过汗湿的发丝,直到一切都归为宁静,静到只听得见并不均匀的呼吸。一年365天,就有这么365个夜晚是我想要的寂静。
长时间的安静让我忘记了如何答复人家的话,常常微笑着不语,等到对方发怒了才诧异地说:“啊?哦……”意味深长。就像橙子说的,“啊”其实有多种理解,当初我只是不屑一顾。
至今都没有机会到田间坐在柔软的草地上,享受阳光沐浴下的芳香,读自己喜欢的小说,写自己喜欢的爱恨情仇,享受这一切交织成的梦。我的个性容忍不了世界的不宁静。
我时常因发呆被女友敲头而佯装疼痛,她则是一脸无辜地看着我,然后面无表情地说:“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啊?”于是我只好赶紧回过神。这种事情多发生在放学的路上。
因为我喜欢这个世界是寂静的。
所以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是在寂静的夜晚。
所以我的创作多半诞生在夜深入静的此时。
我不喜欢上海的繁华,就连夜晚都是灯火通明的。我总是想,他们不累么?他们的心不累么?他们不需要寂静么?
所以,在学郭沫若的《天上的街市》的时候,我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反而对隐居的陶渊明更感兴趣。这并不是逃避,只是个人的喜好罢了。
希望你同我一样,喜欢这个世界是寂静的。
寂静之美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