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方案汇编9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作方案 篇1为加强食盐市场安全管理,规范食盐经营秩序,防止非食用盐和各种假冒食盐流入市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的部署要求,决定近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加强食盐市场安全管理打击制贩假冒食盐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取缔私盐生产、储藏窝点,堵住私盐货源;
(二)完善食盐市场监管,防止非食用盐和各种假冒食盐流入食盐市场;
(三)惩处制贩假冒食盐违法犯罪分子,维护食盐市场秩序。
二、工作重点
各地区、各部门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组织开展加强食盐市场安全管理,打击制贩假冒食盐专项治理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销售、使用食盐行为;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严禁非食用盐和各种假冒食盐流入市场,规范食盐市场秩序。
(一)治理重点领域
1.生产领域
(1)经省政府批准已废转盐田或无证照小盐田违法生产盐产品;
(2)无证生产、加工食盐产品;
(3)将非食用盐分装或翻包为食盐产品。
2.销售领域
(1)销售假冒食盐产品;
(2)无证照擅自从事食盐产品经营、销售。
3.使用领域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购进假冒食盐产品等非食用盐产品用于食品生产加工;
(2)饮食服务企业使用假冒伪劣食盐。
(二)治理重点地区
1.违法恢复生产盐田所涉及的主要地区:福州市、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漳州市。
2.食盐经营秩序较不规范,制贩假冒食盐等违法违规高发地区:宁德市、福州市、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漳州市。
三、职责分工
食盐作为特殊食品,使用范围广、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食盐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方力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开展。省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专项治理行动相关工作。
(一)省经信委要切实履行好盐政执法的监督。盐务局要密切关注食盐市场动态,加强食盐质量安全检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组织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食盐市场进行全面彻底地检查,全面清剿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私盐的“黑窝点”,严厉打击用工业盐假冒食盐等涉盐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商部门立足职能,积极配合盐业等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涉盐商标侵权、违法广告、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防止工业盐流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
(四)公安部门要全力配合盐业执法部门的检查执法工作,对暴力抗拒盐业执法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对盐业执法等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的涉盐案件要依法及时受理;对涉嫌犯罪的重大非食用盐冒充食盐的线索要提前介入,及时立案侦查,依法惩处。
(五)质监部门要督促工业盐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工业盐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
(六)食安办要针对当前食盐监管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管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为20xx年6月5日至6月30日,全部工作分三个阶段:检查摸底阶段(6月5日至6月15日),重点治理阶段(6月15日至6月25日),治理总结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地方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盐专项行动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来抓,认真落实,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地方及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要突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重点地区食盐市场的检查,从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入手,严把市场准入制度,查禁非食用盐、假冒食盐流入食盐市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分工协作,督促检查。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对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省经信委要加强与发改、食安、公安、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盐务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沟通食盐市场信息,形成监管合力。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举报线索。
(四)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社会监督。在专项治理行动中,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宣传栏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国家关于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非食用盐、假冒食盐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的危害,普及科学知识。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制贩假盐企业,以警示社会,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工作方案 篇2红旗小学迎国检工作日程安排 3月6日成立迎国检领导组,具体分工到人。
3月7日至3月9日制定校园文化建设方案,查找存在的不足和困难。
3月10日至13日粉刷教室墙面。
3月14日至16日做好墙体、教室文化建设和校训,橱窗,宣传栏等文化设施。
3月17日至18日布置教室,图书室,留守儿童活动室,实验室,音体美教室等各功能室。
3月19日收集和整理组织和领导方面的材料。 3月20日至22日收集和整理机会均等方面的材料。 3月23日至25日收集和整理经费保障方面的材料。 3月26日至28日收集和整理师资配备方面的材料。 3月29日至31日收集和整理管理和质量方面的材料。 4月1日至3日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等摆放规范,保管整洁,制度健全并上墙。
4月4日至6日工作人员熟悉各功能教室的解说词。 4月7日做好满意度调查和座谈会的配合与准备工作。 4月8日围绕《评分细则》和《对安徽省督导检查学校工作表》准备汇报材料和展板。
4月9日填写好《对安徽省督导检查学校工作表》,做到数据准确,与实物相符。
4月10日认真做好被督导组询问的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的培训。
4月11日至13日搞好校园环境卫生,确定迎检路线。 4月14日各功能教室迎检材料放入功能教室,其他材料装订完好放入办公室。
4月15日相关人员到岗,各功能室打开并挂牌迎检。
三十铺镇红旗小学
工作方案 篇3一、指导思想
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巡回督查相结合,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为经 ……此处隐藏10586个字……防疫基础。免疫是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关键措施,各县市区要认真抓好:一是落实免疫责任制。各村(居)委会及相关单位要坚持免疫工作责任制,明确政府、兽医部门和养殖者的责任。从规模场户开始,大力推行“政府领导、兽医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以养殖企业和个人为责任主体”的强制免疫模式,对规模养殖场(小区)全面建立起主管部门免疫告知并监督、业主按免疫程序免疫的制度,督促其严格按程序自主实施免疫;对散养户实行集中免疫和养殖户免疫申报的定期补免制度。集中免疫期间,动物免疫工作一定要由驻村(居)干部或村(居)干部带队入户和防疫员一起完成,严格执行“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好强制免疫任务。各村(居)委会要全面落实养殖户免疫申报制度,增强养殖户履行法定义务的意识,并建立动物免疫申报及回访登记表,镇动物防疫站要公示免疫申报电话和监督电话,保证执行到位。二要确保免疫进度。三是加强疫苗使用监管。动物防疫站要健全疫苗管理责任制,严格做好疫苗分发和保藏工作,规范出入库登记,防止疫苗浪费;要加强免疫工作规范化建设,培训好免疫队伍,做到操作规范、程序严格、记录完整、消毒到位。要完善规模养殖场户的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计划申报制度。
(二)抓好监测流调,提高疫病预测预报能力。各村(居)委会要进一步健全动物疫情巡查制度,高度关注A型口蹄疫等疫情动态,规范疫情报告,加大疫情举报核查力度,做到“有报必查”,及时排除疫情隐患。各村(居)委会及动物防疫站要设立动物防疫举报电话,建立健全值守核查制度。
(三)坚持依法防控,强化检疫监督。一是抓好规模养殖场防疫监管。镇动物防疫站要坚持把养殖场(小区)规划建设、动物防疫管理与养殖业生产扶持项目结合起来,把动物防疫条件审查作为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的基础条件来抓,实行一场一档管理;官方兽医要加强日常监管,做到监管率100%,督促养殖场落实各项措施。凡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的项目资金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安排时一律不予考虑支持,实行一票否决。二是规范检疫行为。动物防疫站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进一步推进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和到现场或指定地点检疫制度,做到受理申报动物检疫率、到现场或指定地点检疫实施率100%;同时要规范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全面推进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快推动新购置的识读器的使用,积极开展电子耳标试点工作。三是强化动物卫生监管。镇动物防疫站要创新养殖、屠宰加工、流通等环节监管模式,建立健全各环节监管制度,完善监督检查记录,实现“痕迹化”管理,特别要强化畜禽交易市场的日常监管,驻场的官方兽医要严把入场查验关、日常巡查监测关、出场检疫消毒关;要严格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审批管理,加大非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动抵达报告制度的落实力度,完善相关监管记录,阻断疫病传播;要强化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监督检查,严格验证查物,充分发挥防疫堵疫职能,降低疫情传入风险。四是着力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工作。各村(居)及动物防疫站要强化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做好规模场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的数据统计工作,落实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要加强对病死动物乱扔乱弃现象的监管,督促生猪规模养殖场完善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四)抓好人畜共患病防治,阻断向人间传播。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高危人群的自身防护意识。对养殖、畜产品生产加工、官方兽医、乡村兽医等人畜共患病高危人群,开展专门的健康教育和技术培训,普及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识,加强职业保护和个人防护,避免在人畜共患病防控过程中出现人员感染。二是抓好H7N9禽流感防控。各村(居)委会及动物防疫站要继续加强跨省活禽调运、活禽批发市场的监管和疫情监测,严禁从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以及动物、环境样品中检测到病毒的省份调入活禽,继续执行暂停商品代活禽跨省调运的指令;要对大型活禽批发市场派驻官方兽医值守,严格查证验物,并督促市场做好清洗、消毒、定期休市等工作,降低疫病风险。三是要做好血吸虫病、狂犬病、布病、炭疽、结核等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大犬只免疫、家畜查治和传染源管控等工作力度,重点控制犬、牛羊等牲畜传染源;禁止从国内布病一类地区和炭疽病高风险区调入牛羊等易感动物,控制疫病的传播,保护我镇人畜安全。四是健全人畜共患病联合防治机制。镇动物防疫站与镇卫生院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农业部关于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的要求,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健全联合防治机制。一旦发生人畜共患病疫情或检出病原学阳性样品,及时互通信息,及时组织人员联合开展疫情调查和疫点、疫区处理,依法果断处置。
(五)抓好常见猪病防控,维护生猪生产。近年来,生猪腹泻病、猪丹毒病等常见疫病的危害加大,镇动物防疫站要对此高度重视,统筹抓好这些常见疫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技术指导。按照市畜牧水产局下发的《生猪腹泻病防控技术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技术方案,派出专业人员,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讲座,未雨绸缪,主动指导生猪养殖者科学开展疫病防控。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全面开展疫情排查。近期,各村(居)委会要对辖区内的生猪养殖场户组织开展一次猪丹毒等生猪疫情大排查,详细了解当地生猪疫病发生情况和流行态势,摸清流行规律。发现疫情及时上报。三是指导养殖户重视和做好传染性胃肠炎、病毒性腹泻、圆环病毒病等其它常见疫病的防控工作。镇动物防疫站要制定专门的技术方案,做好科普宣传,强化检疫监管,指导养殖场科学做好基础免疫,加强疫情监测,组织开展消毒灭源,确保疫情稳定。
(六)加强应急管理,果断处置突发疫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秋冬季防控工作面临的形势复杂,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各村(居)委会要以《湖南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xx-20xx年)》的颁布出台为契机,增强信心,加强我镇防治规划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坚持规划引领,精心组织,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二)落实财政投入,健全防控经费保障
各村(居)委会要安排适当的经费用于秋防集中免疫时带队的开支。
(三)关注舆情动向,正确引导舆论
动物疫情严格执行逐级上报制,严禁越级上报。
(四)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11月中旬,镇人民政府将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强制免疫工作部署、免疫进度、防疫站长与防疫员在位在岗和驻村(居)干部及村(居)干部带队入户情况,对督查中发现防控工作问题较多、反应问题突出的村(居),将下发督办函,责令限期整改到位。11月下旬,市、县将组织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将实行重检及挂牌督办。
(五)严格责任追究,全面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
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地方各级政府对防疫工作负总责”的要求层层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年初应急预案的规定,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相互支持,协同作战,共同做好防控工作。对因思想麻痹,免疫不到位,检疫监督都规范,疫情处置不及时,导致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文档为doc格式